证监会重大宣布!头部机构紧急辟谣!
全面注册制要来了!证监会:今年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证监会28日消息,证监会近日制定了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总体部署。 根据该工作计划,2022年,证监会将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还将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司债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等。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有望今年出台 证监会介绍,2022年证监会立法工作主要有三方面内容。 一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 二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力争今年出台的重点项目”4件,包括制定《证券公司业务资格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修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5件,包括制定《证券公司柜台业务管理办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办法》《证券期货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改《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三是持续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做好法律制度衔接。其中,“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2件,包括制定《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意味着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已渐行渐近。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在接受采访时也透露,证监会正抓紧制定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方案,扎实推进相关准备工作。 另外,证监会此前已就《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实施办法》指出,股票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证监会可依法责令发行人回购欺诈发行的股票,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股票。 继续推进制定修改多项重要监管规定 除了上述规章项目外,2022年证监会还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做好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等立法工作;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司债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做好证券期货领域相关司法解释制定、修改工作。 此前,证监会上市部主任李明在“2021年金融街论坛系列活动——第三届西城区企业上市主题交流活动”上透露,《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工作正在加速推进。 “目前我们正在抓紧推动出台条例,基本想法是,条例作为上承两法、下接证监会规则的行政法规,不追求‘大而全’,立足于监管法的定位,重在规范上市公司监管面临的突出问题,解决上市公司监管的难点、痛点,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监管。希望社会各方积极献言献策,共同推动《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尽快出台。”他说。(中·国·证·券·报) 证监会重大宣布!全面注册制管理办法2022年落地、实施欺诈股票回购管理,再度定调提高信披质量 1月28日,A股农历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最终“牛”转乾坤,3200个股上涨“虎股生威”。乘着丑末寅初的牛虎之交,证监会也在收市后颁布诸多重磅消息,宣布近日制定了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全年的立法工作做了总体部署。 根据部署,市场最为关注的全面注册制落地的相关规章将在2022年出台,规章包括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另外,与欺诈发行上市处置相关的一项相关制度也迎来巨大进展,即《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制定成为“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而这一制度安排显也是注册制全面推出的有效护航举措。 2021年市场高度关注的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也将迎来新管理办法,这其中包括:制定《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与《证券公司业务资格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及修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将一同构成证监会虎年的四大重磅文件。 证监会四个方面总体部署 证监会表示,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证券期货监管规章等立法工作,完善证券期货监管法律实施规范体系,加强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依法推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总体部署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制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章。 二是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其中,“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的有4件,包括:制定《证券公司业务资格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修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5件,包括:制定《证券公司柜台业务管理办法》《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办法》《证券期货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修改《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三是持续贯彻落实新证券法,做好法律制度衔接。其中,“需要抓紧研究、择机出台的项目”2件,包括:制定《欺诈发行上市股票责令回购实施办法(试行)》;修改《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 另外,2022年证监会还将继续配合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做好制定《期货和衍生品法》等立法工作;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做好《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司债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配合有关司法机关做好证券期货领域相关司法解释制定、修改工作。 制度先行,注册制有望2022年全面落地 2021年是全面注册制的改革之年,资本市场的配套政策环境也对非常有利。2022年,在证监会的重磅文件颁布之下,注册制有望全面落地。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条件已经逐步具备。预计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将在4月征求意见,6月文件落地,8月首批注册制公司登陆主板,主板交易制度或同步改革。主板的融资功能或将明显恢复,预计2022年全市场IPO规模将达到5100亿元左右,略低于2021年的5427亿元,流动性冲击可控。长期来看,全市场注册制改革将显著促进优胜劣汰,优化市场结构,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证监会于17日召开2022年系统工作会议,强调要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为主线,深入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坚持注册制改革“三原则”,进一步完善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安排,突出主板改革这个重中之重,加快推进发行监管转型,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增强各方合力,推动形成有利于全面实行注册制的良好市场生态,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提高信披质量,是注册制下的重要命题 全面注册制的核心要素是信披,如何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是这次文件出台的重要内容。作为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最核心、最重要的法律文件的政策约束,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指导意见》提出,督促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撰写与编制高质量的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应当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开展招股说明书撰写工作。在撰写招股说明书时,应当减少合规性信息和冗余信息,紧密结合发行人自身特点进行披露,并注重优化招股说明书语言表述和版式设计。 同时,《意见》还将做重点放在细化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合理信赖其他中介机构专业意见或者基础工作的标准、程序;明确符合合理信赖条件的,可以依法免除行政法律责任;充分发挥行政监管、自律监管和市场约束机制作用,引导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强调证监会相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应当通过加强审核引导、完善制度规则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引导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 最后,将强化责任追究,依法从严打击信息披露造假行为,牢牢守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底线。对于虽不构成信息披露造假,但招股说明书存在内容表述不清、逻辑混乱、相互矛盾、同一事实表述不一致且有实质性差异、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等情形的,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确保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注册制突出强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安慰函制度未予采纳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更加突出强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荐机构是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第一道“阀门”,是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关键环节,” 中证协主席安青松在1月28日的《第七届投资银行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表示,并提道,在注册制试点实践中,证券行业进一步深化了对注册制内涵的认识和共识。新《司法解释》出台为促进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是对投行执业能力、责任和组织适应性的重大考验,也是对投行核心竞争力的深刻重塑。 对于在招股说明书中是否能引入“安慰函”制度?证监会称,有意见提出,建议参照境外“安慰函”制度,由会计师对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全部财务数据进行圈阅确认,并向保荐人出具安慰函,保荐人按照合理信赖标准进行适当复核,使得财务数据披露的准确性得到合理保障。经研究,“安慰函”制度在境内尚缺乏法律依据,引入的必要性还存在争议。因此,相关意见未予采纳。 全面推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利好A股 全球四大会计事务所之一的德勤,预计2022年科创板或将有170-200只新股上市,融资额将达2100-2500亿元人民币;预计有210-240只新股在创业板上市,融资额可达1600-1800亿元人民币。而上海及深圳主板预计将有120-150只新股,融资额预计可达2000-2300亿元人民币。 同时,德勤表示,2019年A股在科创板试点证券发行注册制;2020年进一步延展至创业板;2021年A股市场因北交所成立而扩容,亦给小型创新企业提供更多的上市途径;2022年若在深圳及上海主板推进此改革,未来数年A股的多层次市场将会蓬勃起来。 德勤报告预计,中国已构建了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同时各市场之间已互联互通,这将有助来自不同行业、规模及发展阶段的企业进入公开市场,同时,有助于支持国家的可持续经济增长目标,及“30·60”碳减排目标。由于近年中国资本市场进行了多项重大深化的改革,未来数年A股新股市场前景乐观。市场十分期待新股发行注册制的全面推行,这将有利于企业在A股市场更有效地募集资金,以支持企业相关业务的发展。 1月28日晚间,头部量化机构幻方量化宣布,出于对中国经济的坚定看好和对资本市场的长期信心,公司及全体员工、股东决定竭其所能以自有资金支持A股市场。经协调,全体员工和股东将在3个交易日内筹集不低于1.5亿元自有资金,同时幻方量化将在10个交易日内筹集不低于2亿元公司自有资金,以上3.5亿元将全部申购公司旗下产品并投资A股市场的权益类资产。 对于“量化机构集体平仓导致市场下跌”的市场传言,幻方量化称已与行业内规模较大的几家管理人进行了交流,均表示没有此事,请大家勿听信谣言。 “情绪底+市场底”共振A股迎来好买点? 外资机构密集调研192家公司 中国经济的率先复苏展现出强劲韧性的同时,外资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认可度也在不断提升。今年以来,外资对A股市场的投资热情不减,积极开展调研,为春节后的行情进行充足准备。 据同花顺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月28日,A股市场中有192家公司获包括以海外机构及QFII为代表的外资机构密集调研。其中,33家公司均受到10家及以上外资机构扎堆调研。 对此,接据记者采访的私募排排网基金经理胡泊表示,“外资机构秉持价值投资理念,目前已经是A股最重要的定价机构之一。而在价值投资理念中,上市公司基本面是重点。同时,虽然目前美联储处在加息缩表状态,但外资配置A股依然保持乐观,外资不会明显流出,反而将持续流入A股,因此对于A股未来的行情和外资重点调研的公司持乐观态度。” 192家公司呈现三大特征 具体来看,上述33家公司中,迈瑞医疗、传音控股等2家公司期间均受到75家外资机构扎堆调研;洽洽食品、汇川技术、伟星新材紧随其后,累计接待调研的外资机构分别达到46家、44家、40家;包括容百科技、德赛西威、海尔生物等在内的12家公司期间也均获20家及以上外资机构联袂调研。 安爵资产董事长刘岩对记者表示,“外资调研并投资的重点集中在未来景气高企行业,其背后逻辑有:一是从投资拉动转为消费驱动;二是从制造大国到制造强国的转型;三是中国有机会培育出一些国家级或者世界级的企业,从外资调研的公司与行业来看,业绩表现普遍较好,净资产收益率较高,研发投入普遍较高;四是估值相对来说普遍较低。”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上述192家公司呈现出三大特征。 首先,盈利能力较强。统计发现,截至1月28日,上述192家公司中,有80家公司已披露了2021年年报业绩预告,71家公司业绩预喜,占比近九成。其中,31家公司2021年全年均有望实现净利润同比增幅超100%。 其次,估值普遍较低。统计显示,截至1月28日,A股市场最新动态市盈率中位数为27.73倍,被调研的192只个股中,有110只个股最新动态市盈率均低于这一水平,占比近六成。包括金科股份、中集集团、东方生物、华侨城A、无锡银行等在内的13只个股最新估值均不足10倍。 其三,北向资金关注度较高。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在上述192只外资机构调研个股中,有132只个股获北向资金持仓。其中,中航机电、常熟银行期间获北向资金增持数量均超6000万股,金科股份、宁波银行、牧原股份、华侨城A等4只个股期间也均受到2000万股以上北向资金加仓。 两底共振迎来更好买点 从行业角度来看,外资机构调研主要集中在医药生物、机械设备、电子、计算机、电力设备、汽车等六大行业,涉及公司数量分别为34家、25家、21家、18家、12家、10家,合计公司数量达120家,占比逾六成。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对记者表示,“从调研数据来看,外资重点调研仍集中在一些估值较低、业绩增长良好的企业,避开了估值较高或者短期内涨幅较大的板块。展望后市,这些企业盈利普遍得到改善,市盈率仍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具备一定的配置价值。当前美联储加息节点基本明确,市场受到海外流动性收紧的影响,短期内波动加剧。但从中长期来看,在稳增长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的背景下,央行货币政策不断发力,美联储政策调整影响或将逐渐减小。” 除外资机构看好春节后的A股表现外,券商也持积极态度。方正证券表示,从短期来看,当前A股市场的调整已经接近尾声,2月份市场行情非常值得期待:一是目前市场调整幅度已经较为充分;二是当前各项政策措施和环境均对市场非常友好;三是从统计规律来看,A股市场2月份上涨的概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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